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2〕5号)规定,现对2023年度扬州市港口经营者守信激励主体名单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初步认定的守信激励主体名单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扬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514-87224074,附件:《2023年度扬州市港口经营者守信激励主体名单》扬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3月4日附件2023年度扬州市港口经营者守信激励主体名单序号企业名称1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2扬州远扬国际码头有限公司3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5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6江苏油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7扬州泰富港务有限公司8扬州海昌港务有限责任公司9扬州远扬国际码头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10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11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12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13扬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14扬州滇峰工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