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标准数字化建设,助力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环科院起草了《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向我厅反馈,联系人:姚轶联系电话:0571-87989041电子邮箱:yyywork@qq.com相关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