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叶级客栈等级划分规范》(2020年修订版),经参评客栈自愿申报,区(县、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并经综合考评,认定以下4家客栈达到宁波市叶级客栈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一、五叶级客栈奉化区和園质野民宿余姚市兰墅二、四叶级客栈余姚市姚江源乡村客栈三、三叶级客栈象山县象影山庄民宿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电话:0574-89186972邮箱:zykfc12345@163.com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663室邮编:315040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