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专家评审选出2个最优项目,每个项目予以10万元资金奖励,(四)项目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并出具查新报告,(五)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省和市相关奖励或补助,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四、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须于2024年4月1日前填报《2024年广东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交市散水节能中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B座20楼绿色建筑管理部),逾期不受理,市散水节能中心将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公示,市散水节能中心对项目成果组织专家评审,(三)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励资金,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在时限内按要求向我局提交资料、申领资金,附件:1.2024年广东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2.项目申报材料参考格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