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珠海经济特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向社会公示,主要内容详见附件,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30天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反馈,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珠海经济特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意见建议”字样,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有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2日,联系电话:0756-2661118,电子邮箱:zjjgyssk@zhuhai.gov.cn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02号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设施建设科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