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在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诗山排洪渠出海口建设珠海市高新区南围海堤灾后重建工程东岸水闸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项目名称:珠海市高新区南围海堤灾后重建工程东岸水闸项目项目位置:东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诗山排洪渠出海口申请用海单位: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用海概况: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0.5863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水闸)用海面积为0.4234公顷,非透水构筑物(护岸)用海面积为0.1629公顷,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申请用海期限40年,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