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起草了《鄂尔多斯市关于激发文旅消费潜力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邮箱68261768@qq.com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3月1日鄂尔多斯市关于激发文旅消费潜力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党办发〔2023〕26号)精神,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一次性分别给予补贴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全年分两次发放1000万元文化旅游消费券,三、扶持文旅企业发展(七)支持旅游品牌创建,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创建成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40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