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满完成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任务,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机构,承担2024年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根据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任务的需要,申报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6、自愿在县农业农村局、教育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有承担过历年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优先考虑,三、遴选认定程序1、宁海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4、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培训任务的需要,用以承担2024年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5、将认定结果在宁海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四、申报时间请有意承担培训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于2024年3月7日前将培训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机构申报表及2024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上报至县农林科教信息中心,附件:宁海县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