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按照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4〕8号)要求,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区经济信息委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2024年7月10日、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注意事项:有意愿申报2024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不是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单位,须于2024年3月12日前在培育平台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于4月30日前在申报平台通过“企业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4〕8号)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2月29日(联系人:眭文,联系电话:58520318、18996691938)(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现将2024年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重庆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2024年7月10日、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是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并通知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于4月30日前在申报平台通过“企业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2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一、公告条件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