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张家港市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张商发〔2023〕152号)的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境内外展会、产品认证、进口贴息、数字化服务出口等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审核,形成了初步资金分配方案,现将拟获补助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对拟获补助企业名单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咨询电话:58988669商务局外贸科李瑶监督电话:56901889派驻纪检组张晓芳公示期自2024年3月1日至3月7日,附件:2023年张家港市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境内外展会、产品认证、进口贴息、数字化服务出口等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张家港市商务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