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兴区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京兴政发〔2022〕22号)及相关工作要求,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拟启动2023年度《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征集、评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评审,二、工作内容及成果组织开展《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申报项目评审,三、计划工作时限及费用计划工作时限:2024年3月-10月费用约40万元,四、遴选要求参加遴选的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选派业务骨干作为评审组负责人,对评审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参选单位在人员配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此项工作的能力,参加单位在项目评审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评审成果,五、递交遴选文件有关要求请符合遴选要求的单位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17点前将遴选文件(见附件)递交到大兴区兴丰大街三段138号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规划科412室,遴选文件一式3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评审申请字样)至jxjghk@bjdx.gov.cn,六、其他事项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10-89292013)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