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三批)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4〕2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了《肇庆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新增资金拟安排项目计划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共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联系单位: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业务联系电话:0758-2237449监督电话:0758-2230604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六幢邮编:526040附件:肇庆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新增资金拟安排项目计划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日附件:肇庆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新增资金拟安排项目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