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房山区建筑业企业持续满足相应资质核查标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对注册在房山区的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对象房山区行政区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详见附件1)二、核查时间及地点核查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15日核查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房山区良乡政通路7号)三、核查内容1.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2.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四、核查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按照核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到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接受核查,核查时请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见附件5),咨询电话:89367227五、处理方式1.核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经核查符合相应资质标准后方可申请升级、增项,核查小组通过调取相关资料确认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