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2023年—2025年)》(冀市监发〔2023〕110号)(附件1)要求,现就组织第二批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第二批试点申报企业为尚未实施试点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地第二批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尚未实施试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的1/2,注重选择工作基础好、创新能力强、开展试点意愿高的企业作为第二批试点企业,二、申报程序申报企业按要求如实填写《第二批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申报表》(附件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向工信部门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向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申报,同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企业可自愿选择向工信部门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申报,不得同时向两部门申报,将《第二批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汇总表》(电子版与PDF版)(附件3)于2024年3月11日前报省厅中小企业处,三、工作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申报、实施工作,做好本辖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织动员和择优遴选工作,联系人:李延军0311-87802550电子邮箱:hbzjtx2021@126.com附件:1.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工信厅印发《河北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2.第二批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申报书3.第二批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推荐汇总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