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不少于30家高水平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对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联系人:孙老师88497927)2.支持投资机构、领军企业等主体建设未来产业孵化平台,对平台建设方根据运营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平台运营方根据孵化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联系人:范老师88498250)4.支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建设前沿产业领域的共性技术平台,对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和服务成效给予连续三年累计最高5000万元支持,对平台运营方根据服务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联合体组织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对开源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联系人:赵老师88497033、88498597)11.支持园区运营方开展系统化的企业和产业服务能力建设,对园区运营方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改造建设方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根据项目投资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平台运营方根据服务成效给予最高12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