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要求,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不超过三个百分点,县林业局根据要求对申报2023年度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贷款合同、利息支出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拟向上申报,现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监督,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平和县林业局办公室举报(电话:0596-5232364;地址:平和县小溪镇东大路338号林业大厦),举报材料要求详细准确,单位举报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附联系方式,附件下载平和县林业局2024年2月2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