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根据《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宜市经信发〔2022〕25号),现将2024年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或总额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占企业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或不少于15人,技术研发设备仪器原值不低于150万元,不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法律、行政法规,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二、申报要求(一)各县(区)按照《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区)经信部门申请并提交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附件1)及有关佐证材料,(二)各县(区)经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于3月22日前将正式审查推荐文件、汇总表及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附件:1.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2.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3.2024年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推荐汇总表4.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8日附件下载:1.附件.docx2.关于印发《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