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各镇、开发区,现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22号)精神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本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1、支持《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7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3、支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5、项目单位有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三、关于申报资料要求项目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1)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选择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事项,五、支持方式引导资金采用分类支持的方式,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市级引导资金的支持,市级引导资金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万元,市级引导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二)区级支持对于获得市级引导资金支持的重大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