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青溪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等5个企业建设的产业发展项目,前期由企业自主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建设内容均符合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范围,经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确定后纳入我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范围,经过企业精心组织建设,现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已通过专家组验收,按照《泰宁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管理办法》(泰财〔2021〕46号)文件精神,为扶持企业发展,经田园综合体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将专家组验收合格的5个产业项目先行按列入补助范围金额的20%予以预补助,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监督电话:0598-7830816附:泰宁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第一批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预补助公示表泰宁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