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对象:重点培养18岁以上,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带头人、管理骨干等)和返乡创新创业人员,有一定产业发展规模且有培训意愿年龄在16-65周岁的农民,手机下载“云上智农”进行网上申请或到县农业技术培育中心现场报名申请,各乡镇农技站推荐本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专业种养加能手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根据申请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并交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审核,三、政策依据: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抚州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农局办〔2023〕12号四、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1.受理单位:崇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培育中心2.咨询电话:13879421521五、办理时限:自发布日起4个月内申请有效,上午时间:8:30-12:00,下午时间:14:30-18:00(夏季),崇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七、资金拨付及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的方式拨付资金,正式录取的本科生学员仍按原政策执行,由省财政统一拨付,八、资金监管: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农民教育培训资金,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教育培训,附件:关于印发《2023年抚州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