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纳入本次奖补资金支持范围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广州市荔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的非个人自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须与《广州市荔湾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项目登记表》一致)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由羊城充平台在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里予以说明),(见附件2)4.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效果、充电站点照片等),5.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接入证明中应说明申报企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申报企业只需向羊城充平台申请开具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接入证明由羊城充平台负责加盖粤易充平台的公章,8.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可以提供充电基础设施材料的采购合同、发票,10.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提供建设前已在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荔湾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2.承诺书.docx3.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docx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