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拟服务企业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收集拟自愿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重点企业、园区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重点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企业接受节能诊断服务任务书规定服务内容后,有后续技术咨询或改造提升等附加需求的,可以与有关单位另行协商开展延伸服务,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引导企业落实节能诊断措施建议,持续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形成工作合力,电话/传真:8768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