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均作了明确规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2月26日夷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我区2023年5月8日印发《夷陵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均作了明确规定,具体标准如下: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夷陵区集体土地征收实行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级别综合地价(元/亩)区域范围宜昌市城区I级79700小溪塔街道:南津关社区、龙泉山村、南津关村、前坪村,夷陵区I级66100东城试验区:黄金卡社区、东城社区、绿洲社区、润城社区、锦湖社区、平云社区、锦江社区、蔡家河村、南村坪村、下坪村、陈埫坪村、姜家湾村、鄢家河村、梅子垭村、郭家湾村、新桥边村、茶店子柑桔场、小溪塔柑桔场,夷陵区Ⅲ级47400除宜昌市城区I级(小溪塔街道:南津关社区、龙泉山村、南津关村、前坪村)、夷陵区I级和Ⅱ级以外的村(场),备注:1.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土地补偿费按不高于70%标准分配给被征地户用于生产生活安置,2.对登记的被征地户自留地支付不高于70%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青苗补偿费和开垦补助费(7000元/亩)由村集体拨付至个人,5.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了我区2019年的标准,具体为:龙泉镇龙镇村合并至龙镇社区、分乡镇分乡场村合并至分乡场社区、小溪塔街道枣树岭柑橘场合并至仓屋榜村,被征土地上的大棚蔬菜、果园、茶园、精养鱼塘、经济林木、花卉等地上附着物及构(建)筑物的补偿费标准,如区人民政府后续调整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构(建)筑物的补偿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