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州市加快推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若干政策﹥的通知》(泸委人才发〔2023〕4号)文件精神,营造重才留才的创新创业环境,我局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关于<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通知》,欢迎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具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26日二、反馈意见方式(一)信函方式: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4号6-15室,邮编:646000(二)邮件方式:1069093121@qq.com联系人:杨忠伟,联系电话:2286066附件:泸州市加快推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支持人才在泸置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2月26日附件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区委组织部、各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园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中共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州市加快推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若干政策>的通知(泸委人才发〔2023〕4号)文件精神,持续支持人才在泸置业,加快聚集产业人才,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人才支撑,现对《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泸住建发〔2021〕248号)中第二条补助范围时间由“2021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3日期间”修订为“2021年8月24日以后”,若国、省、市有新的规定,特此通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