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0]13号)文规定,我区村委开发设立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根据文件规定,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可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现经本人申请,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拟发放2022年3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5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申请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361177),附件1:2022年3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名单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3日附件:1.2022年3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