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要求,现将嘉陵区相关部门初审后上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9日,对公示资料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市经信局(联系电话:0817-2811098)反映,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和相关证据,若无相关情况反映,我们将按此转报省级有关部门,附件:1.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3.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4.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3日附件1: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3: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2: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4: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