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省工商联联合开展两批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评选,评定标准:江苏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评分指标申报流程: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核→省级评审材料要求:江苏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申请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3月10日前,申报企业将申请材料(包括江苏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申请表、自主评估材料)提交至各县区生态环境局,企业对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申报方面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为企业提供排污权抵押贷款、环保贷等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二)优化环境管理服务6.对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给予“保姆式”服务,7.对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项目环评原则上由设区市及以下生态环境部门审批,9.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环评豁免范围的,10.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的,11.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以外的,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三)优先提供科技服务16.企业符合条件的专职环保管理人员优先纳入各级环保专家库,17.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优先申报省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经生态环境部门核查后纳入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