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工信发〔2024〕5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推动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按照《关于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津滨工信发〔2024〕3号)和《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滨工信发〔2024〕4号)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支持综合管理服务商(或联合体)围绕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建设工作目标,(三)申报单位或者联合体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服务能力,三、申报要求“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承担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应以试点建设目标为主线,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综合管理服务内容:(一)城市试点启动阶段按照《关于滨海新区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使用,(二)城市试点实施阶段围绕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主承包服务商、数字化服务商、数字化转型项目等制定工作指引,起草《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通知》、《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专项资金评审流程及评审标准》、《项目任务书》、《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专项验收通知》等文件,起草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优质服务商及“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产品、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云平台等服务标杆申报指南等文件及其评审办法并组织评审,四、申报材料(一)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附件: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申请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22日(联系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赵堃,联系电话:66707655)(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附件: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