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龙华府规〔2023〕1号),现制定了金属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项目遴选方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围绕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等产业,拟建设成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业总部及研发基地,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龙华区大浪街道中建科技厂区租赁约2000平方米产业用房用于生产,本项目将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消费类电池精密结构件以及汽车零部件等领域,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我区产业发展定位,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是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的龙头企业,(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公顷,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1.金属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消费类电池精密结构件以及汽车零部件等领域,2.竞买申请人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遴选要求的企业,3.产出效率:投产当年用地产出(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6100万元/公顷,(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五、项目用地情况(一)用地规模:≤260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三)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1170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龙华府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