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要求,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在全国开展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现将《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商流通函〔2024〕18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申报条件,研究提出推荐名单,第一批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电子版(word格式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连同第一批典型推荐名单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省推荐名单,经省政府同意后报送商务部,联系人: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任鹏、刘辉,附件:1.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2.典型城市申报书(模板)3.典型企业申报书(模板)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