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拟提名179个项目参加省科技奖评审,自然科学奖4项,技术发明奖7项,科技进步奖168项,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业务咨询:联系方式: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协同创新与成果处电话传真:024-22722824诚信监督:联系方式: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电话传真:024-2272774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1号526邮编:110015附件:2023年度沈阳市拟提名省科技奖项目汇总表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23日附件:2023年度沈阳市拟提名省科技奖项目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