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6〕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对《惠州市惠阳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草拟了《惠州市惠阳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凡对该管理办法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3369176,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qgxjmyg@huiyang.gov.cn,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区政府行政大院内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股(邮编:516211),特此公告,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3日附件:1.附件:惠州市惠阳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