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科技伦理审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科技伦理政策法规学习,审查主体设立标准和要求,审查程序、内容和监管等规定,切实履行本单位、本地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的职责,二、摸清本单位、本地区从事生命科学、人工智能、实验动物等科技活动,且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情况,主要摸排对象为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对本单位、本地区科研活动的研究内容是否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进行研判,提出意见建议,对涉及“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的单位部门进行重点摸排和监管,并积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逐步建立覆盖科学技术活动各个环节的伦理监管制度,请市直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开展摸排,并于2月27日前报送《科技伦理工作联络表》《科技伦理审查机构摸底表》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联系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诚信科郑蕾罗习伟联系电话:0735-2883489电子邮箱:czkjfg@163.com附件:关于做好科技伦理审查管理工作通知的表格附件.docx郴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1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