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竹产业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一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2〕6号),现将2022年竹产业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补助结余资金55万元的申报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补助申报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项目申报原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向社会公示,(2)申报企业如以虚报、伪造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专项资金的,县林业局将收回补助资金归还原有渠道,3年内禁止申报财政专项资金,二、省级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补助申报条件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其中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50%,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200万元,三、省级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补助申报程序(一)提交书面申报文本,向县林业局产业股提交书面申报文本一式两份,(二)提交有关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8.企业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承诺书,(三)县林业局根据以上材料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附件:2024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专项资金申报文本宁化县林业局2024年2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4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专项资金申报文本一、项目名称及编制单位二、企业基本情况三、项目建设内容四、资金投入概算明确项目资金概算、项目筹资及资金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