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企业: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办法》有关规定,经各有关部门核查、评审小组会议审定等程序,现对增产奖励、专职人员补贴(增产奖励、专职人员补贴为免申即享)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月21—27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对收到的异议,增产奖励、专职人员补贴审核结果由企业自愿接受,企业应自查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情况,并及时向所属镇街经济办报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电话:020-39054614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二楼附件: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审核结果(增产奖励、专职人员补贴)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