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现开展2024年度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本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必须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民营科技型企业,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建设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分标准达60分),企业上年度应税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研发投入占应税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3.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区工程中心主任原则上由依托单位研发技术总监担任,4.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万元,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5件以上,软件企业软件著作权不少于3件,拥有技术研发创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申报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3.申报材料受理:区科技局科服科(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六楼620室)联系人:李文远于文燕联系电话:82881535附件: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docx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