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四川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办发〔2020〕130号)要求和《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经各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市(州)初审,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复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5部门书面联合会审、现场实地考察,现对拟认定的20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人:省就业服务管理局贾建民电话:028-87770973电子邮箱:jyjcyc123@163.com附件:拟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2月21日附件:拟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doc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上一篇: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的通知下一篇: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等单位拟批准提前退休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