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说明办办法中林业项目包含县本级林业建设项目及国家、省、市级相关部门安排的林业建设项目,林业项目管理是指对林业项目的信息发布、前期申请、申报立项、实施监管、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的管理,完善林业项目申报、立项以及建设实施管理,报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后下达年度项目建设计划,2、按规定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五)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由相关业务单位进行验收,相关业务单位根据各类项目的具体要求做好绩效评价、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台账资料等后续管理工作,(五)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自验合格后由相关业务单位进行验收,相关业务单位根据各类项目的具体要求做好绩效评价、指导后续管理工作,绩效评价,(七)资金管理1、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中央林业发展改革资金、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省林业专项资金和市县林业相关其他资金,2、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各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