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开化县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开政发〔2021〕16号)、《开化县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开数办发〔2021〕1号)文件,现就申报2022年度数字经济财政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开化县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审核兑现原则坚持公开、公平、规范的申报、审核和兑现原则,四、办理程序(一)申报:各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乡镇或(园区)确认后,一式三份报送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设立在县大数据中心)统一受理,(二)审核:1.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将申报材料按职能交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形成政策兑现初审意见并于每月30日前提交至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2.由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向各有关部门出具咨询函,县大数据中心召集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成员单位进行审核,(三)公示: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将拟补助(奖励)企业名单及事项,由县大数据中心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将资金兑现至企业,五、其他(一)文件查阅和下载《开化县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http://www.kaihua.gov.cn/art/2021/2/26/art_1229093629_2239240.html),《开化县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http://www.kaihua.gov.cn/art/2021/10/21/art_1229093627_2370022.html),附件:1.开化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申报流程图(详见PDF)2.开化县数字经济财政资金申报材料一览表(详见PDF)3.开化县数字经济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PDF)4.申报承诺书(详见PDF)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数字经济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pdf开化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县大数据中心代章)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