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联网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经管政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2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联网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发展,第一条认定职责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协会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开发区物联网企业认定工作,(四)将认定名单报开发区管委会审定,第二条认定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开发区内已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研发/生产/销售类: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物联网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企业,第三条认定程序区物联网产业协会依据本办法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区物联网产业协会根据区管委会审定名单颁发物联网企业认定牌匾,第四条申请认定材料(一)物联网企业认定申请表,向区物联网产业协会申请办理变更报备手续或重新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第六条其它(一)企业在申请物联网企业认定时,区物联网产业协会有权停止受理其认定申请,(二)每年5月之前由区物联网产业协会负责发布认定工作通知并按本办法对新申请的企业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对已认定的物联网企业由区物联网产业协会每年进行经营状况核查,从事物联网相关工作的公共服务机构或平台可参照本办法申请认定,原《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联网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榕开政办〔2013〕53号)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