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东科〔2022〕41号),我局现将2023年东莞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名单有异议,请在2024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但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和有效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人:林尹雁电话:22831302附件:2023年东莞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xlsx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