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净月高新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驻区各企事业单位:为加快推进净月高新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起草了《净月高新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净月高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4年2月1日净月高新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净月低空经济产业先行示范区建设,一、支持企业落位对新引进且入驻专项债产业园区的低空经济产业项目(低空保障、运营服务、低空零部件及整机研制等),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面向低空经济产业相关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300万元,鼓励企业按照净月高新区基础设施布局进行建设,企业每年度合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七、支持制定低空经济标准规范对从事低空经济产业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行业协会、机构,八、支持举办论坛、展会等活动对从事低空经济产业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行业协会、机构,加大对净月高新区低空经济产业项目投资力度,支持低空经济企业招引人才,十三、享受该政策支持的企业、机构应当自享受扶持政策结束之日起5年内不得迁出净月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