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项目清单及申报条件(一)整车进口项目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整车进口并体现进口贸易额或通过重庆铁路口岸运输进口整车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支持,1、贸易企业:在重庆市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贸易企业,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8日,(三)外经贸优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对我市外贸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银行开展的优惠贷款给予支持,1、申报主体为在重庆市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单位或企业,(四)重庆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对申报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已经实施完成的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包括国际市场开拓和国际营销网络)的外贸企业进行支持,申报企业和单位应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提交申报资料,申请国际市场开拓项目(支持方向包括:展会推广、各类认证、知识产权、品牌宣传、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信保资信购买)的外贸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主体为在重庆市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企业,2、无“信用中国”网站违法失信记录,申请国际营销网络项目的外贸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主体为在重庆市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企业,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六)贸易摩擦法律服务项目申报指南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或行业组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应对贸易摩擦法律服务费用(以费用支付时间为准),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3、申报单位参与的国际贸易摩擦案件法律服务费用支付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配合商务部和重庆市商务委贸易摩擦相关工作的组织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