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02-19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现就2024年度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一)补贴标准对担保机构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符合条件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含)的融资担保业务,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年化担保费率0.5%的担保费补贴,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含)的融资担保业务,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年化担保费率1%的担保费补贴,3.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4.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年初净资产的10%,二、项目申报(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8日,(二)申报材料1.2023年度融资担保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2.通过人民银行系统查询的信用报告;3.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不限于业务经营、年化担保费率、年化担保金额、担保责任期限等内容)和创新情况,4.融资担保业务情况银行确认表(附件2);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担保机构审计报告,(三)申报程序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注册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https://zccx.qingdao.gov.cn/pcSite/index.html),选择“2024年度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申报”栏目,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2.初审: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出具《关于申报青岛市2024年度融资担保保费补贴推荐函》(附件5)并加盖公章,3.复审:市民营经济局组织专家对区(市)推荐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三、有关要求1.各区(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受理、审核推荐等工作,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2024年2月19日(市民营经济局:519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