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市级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农经〔2023〕7号)文件精神,按照《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领域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机制的通知》(兴农组〔2023〕48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项目申报工作,经村级申报、乡镇(街道)初审、专家论证、纪检监督、党组讨论、领导决策等程序,最终拟确定泰州市2023年第二批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通过名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7日内与兴化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公示时间:2024年2月19日-25日,联系电话:83100906,附件:泰州市2023年第二批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评审通过项目公示表.xls兴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