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76号),经申报、专家评审、实勘,文化和旅游部拟确定2023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59882114传真:010-59881677电子邮箱:kjc@mct.gov.cn附件:2023年度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公示名单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2023年12月27日附件:2023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公示名单.doc附件:2023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