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本市“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工作通知如下,集维修保养、技术指导、烘干等农事服务为一体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将不能参加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申报工作,(二)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详见《上海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标准》(附件1),推进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工作,认定后发生农机死亡事故、经调查核实出现不符合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条件等情形的,确保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工作有序推进,引导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自愿服从农业农村部门调度,优先支持认定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能力,附件:1.上海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标准2.上海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书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2月1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人:农机化处田青霄,电话:67655963)附件1上海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依据标准分值一、全程机械化服务功能(65分)全程机械化水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9%,10农机装备配置科学合理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机装备配置合理,25农机库房库房参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标准建设配置,7农机维修服务维修点建设内容、标准参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维修点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农机维修相关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