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人社规字〔2023〕4号中人社发〔2023〕46号),经审核,本期共有覃伟钢等186人符合青年人才奖励金(回乡奖励)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条件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信方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受理部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909室电话:88230676附件:2023年度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回乡奖励)拟发放名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8日附件:1.2023年度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回乡奖励)拟发放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