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民营企业:按照《滨海新区民营企业增资扩产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工作安排及要求,东疆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民营企业对照附件中所列具体申报主体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于2024年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附件:滨海新区民营企业增资扩产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24年2月7日(联系人:高洋,联系电话:13820538607)2024-18(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滨海新区民营企业增资扩产奖励申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