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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24-02-08
现组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举办的会展业有关项目申报“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三、申报项目类别、支持标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实施且符合《广州市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支持规定的项目,2.支持标准按《广州市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第(三)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三)展览项目1.新办展(1)申报条件支持期限内在我市专业场馆首次举办,2.大型展览(1)申报条件在我市举办超过3年、且在支持期限内举办的展览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展览项目,(2)支持标准面积5万(含)至10万平方米的,3.扩大规模展览(1)申报条件在我市举办超过3年、且在支持期限内举办的展览面积达6000平方米(含)以上,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含)至10万平方米的,(六)国际认证项目1.申报条件在支持期限内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展览机构认证的我市会展场馆、会展行业组织、会展项目、会展配套服务企业,2.支持标准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七)境外办展项目1.申报条件在支持期限内由我市商协会、企业等机构在境外举办的展览,2.支持标准展览面积2000平方米(含)至5000平方米的奖励20万元,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八)社会机构在我市开展会展专业人才培训1.申报条件在支持期限内由国家一级商协会和学会学术研究机构在我市举办的会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3天(含)以上、培训人员达50人(含)以上,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会展专项资金需提交下列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和申报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还需按以下不同申报项目要求提交的资料1.申报“会展场馆”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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